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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招生录取办法

浏览量:3824 时间:2023-07-04 09:27:00 

为切实做好2023年新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宜昌市教育局和宜都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  

(一)招生工作委员会

主  任:李如松 

副主任:向 煜

委  员:吴超、熊兴艳、龚汉哲、杨书宇、 杜芸

职  责:负责学校总体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新生招录的工作要求,协调解决招录工作的突出矛盾,确保2023年新生招录工作顺利实施。

(二)工作小组

组  长:向煜

副组长:陈从荣

成  员:李友柱、魏远斌、马正喜、周红兵、张海燕、何冬、各招生组组长

职  责:负责学校招录工作方案的起草与制定,学校招生宣传的组织与审核,具体问题的解决与协调,全面负责新生招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监督小组

组  长:熊兴艳

成  员:詹成林、李崇武

职  责:负责新生招录过程的全程监督,处理招录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招录工作顺利实施。招生违规举报电话0717- 4843039。

二、招生计划和对象

(一)招生计划:810人,其中“3+2”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220人。

(二)招生对象:宜昌市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及经上级批复计划范围内的宜昌市外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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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3+2” 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计划录取后,中职三年,高职二年,不需参加技能高考。其中:化工仪表及自动化、机电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专业与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联办,会计事务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与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四、志愿填报

(一)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确认学校。报考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的考生,均须按宜昌市教育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的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志愿报名系统完成志愿填报以确认考生所报考学校。

(二)线下填报纸质志愿表确认专业。报考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的考生,在宜昌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志愿仅作考生确认报考学校用,具体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线下填报纸质《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2023级新生招录专业志愿确认表》(以下简称《专业志愿确认表》)。其中:宜都市内中考考生《专业志愿确认表》纳入中考考生档案管理,学校安排招生组赴各初中学校指导考生填报并载入考生档案,作为考生专业录取的唯一依据;宜都市外参加中考并通过网上系统填报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的考生,在预录名单下达后,学校将及时联系考生补充填报纸质《专业志愿确认表》以确认专业志愿意向。

(三)征集志愿填报。按照宜昌市教育局关于中考招生录取的统一日程安排,经首次集中录取工作之后,学校尚有空余计划的,按宜昌市统一安排进行志愿征集。

(四)非应届毕业生志愿填报。非应届毕业生直接到学校填写《2023年社会生源报考宜昌市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及时办理注销具有其他院校学籍的手续,学校审核学生身份证、初中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组织网上填报志愿。

  五、录取办法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

1.统一录取。新生录取按照宜昌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工作日程,依据考生网上系统填报学校志愿意向、线下纸质《专业志愿确认表》意向,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在录取中如出现总分相同而又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情形,则按语、数、英3门学科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按语、数2门学科总分高者优先录取,仍有相同情形的,优先录取语文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间按宜昌市教育局的安排进行。其中:

  “3+2”五年制专业计划只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在秋季学期开学后分专业再征集“3+2”学制志愿,按专业合作高职院校的招录要求和宜昌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报考“旅游服务与管理”、“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两个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考生,按该考生的专业志愿意向顺序参加该专业录取,面试不合格考生,按该考生的专业志愿意向顺序参加其他专业录取。面试分两轮进行,其中首轮面试对象为第一、二、三专业志愿填报了该专业的考生,面试时间:7月10日上午8:00至下午5:00;面试地点: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综合实训大楼六楼导游实训室(614)。首轮面试后,若面试合格考生数低于招生计划数,则按1:1.5的比例通知第四、五、六、七、八志愿填报了上述两个专业或专业志愿未填满但同意调剂的考生组织第二轮面试,面试时间:7月11日上午8:00至12:00,面试地点不变。

  2.调剂录取。经统一录取,出现专业计划空缺情形的,从报考我校且选择“服从调剂”意向的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3.补充录取。经统一录取、调剂录取,仍出现专业计划空缺情形的,按宜昌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发布征集志愿计划进行补充录取,补充录取仍按统一录取、调剂录取规则进行,补录对象只能在学校空缺专业中选报专业。

  4.预录学生信息将在宜都教育网、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的考生正常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因不同意专业调剂、未予确认或放弃的考生予以退档。退档考生不能参加补录。

  5.综合素质评价“公民素养”为D等或未参加2023年宜昌市统一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予录取。

(二)宜昌市内往届生和宜昌市外应届生录取

  宜昌市内往届生和宜昌市外应届生录取需通过学校组织的面试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报名登记。报名登记的学生经宜昌市教育局和湖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

六、其他说明

本办法解释权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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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17-484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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